结论是:如果决策人负责批准预算、承担风险,使用者负责日常操作、承受麻烦,那么同一个卖点要拆成两种表达——对决策人讲“可交代的结果与代价”,对使用者讲“今天少做什么、多得到什么”。这个结论在一种情况下会失效:当使用者本身就是决策人,或者采购流程里没有独立审批环节时,拆成两套话术反而增加沟通成本,此时应合并为一个以使用体验为主的表达。
决策人与使用者的差别不在职位高低,而在承担什么后果。决策人通常要为这笔支出向上一级或财务交代,关心的是风险是否可控、结果是否可解释、退出是否麻烦。使用者通常要为落地效果负责,关心的是操作步骤、学习成本、出错后谁来收拾。
判断方法很直接:看谁在合同或审批单上签字,看谁在出问题时第一个被找。签字的人是需要被说服的对象,被找的人是需要被照顾的对象。如果两个角色由同一人承担,就不要再分两套表达。
决策人不需要听功能细节,需要听“选它会失去什么、得到什么、最坏情况怎么办”。同一卖点在这里的写法是:把好处放到可比较的框架里,把代价提前说清楚。
例如卖点是“上线快”。对决策人应表达为:选择这个方案意味着前期投入较少、内部协调环节减少,代价是深度定制空间有限;如果后续需求变化大,可能需要二次迁移。这样他能在两个方案之间做比较,而不是只听一个优点。
一个可执行的动作是:为每个卖点写一句“得到什么,放弃什么”。写完检查这句话能否直接放进审批说明里。如果不能,说明表达还停留在使用者视角。
使用者关心的是自己的操作会不会变多、会不会更容易出错。同一个“上线快”的卖点,对使用者应表达为:原来需要手动整理的表单,现在可以少填几项;原来要等审批的环节,现在可以当场完成。重点是动作数量、等待时间和出错概率的变化。
这里有一个容易犯的错:把决策人喜欢的“整体效率提升”原样丢给使用者。使用者无法验证“整体”,只能验证“我今天要不要多做一步”。所以对使用者的表达必须落到具体步骤上。
可执行的动作是:找一条现有流程,标出使用者在哪几步会接触这个方案,然后只描述这几步的前后差异。如果某一步的差异说不清楚,就暂时不写进使用者版本。
当旧内容、旧系统或旧合作关系需要退出时,决策人和使用者关注的退出成本不同。决策人关心数据能否迁走、合同能否结束、旧投入是否白费;使用者关心旧习惯要不要改、旧数据还能不能查、出问题找谁。
此时两种表达必须共用同一份事实清单,否则会出现决策人以为已经处理完、使用者还在等旧入口的情况。事实清单至少包括:哪些部分保留、哪些部分停止、停止后使用者从哪里获得同等信息、保留部分的维护责任归谁。
假设一个场景:旧系统停止新增内容,但历史记录继续可查。对决策人的表达是“停止新增可减少维护投入,历史数据保留以满足查询需要”;对使用者的表达是“以后新内容不在旧系统里写,查旧记录的方式不变”。两句话指向同一事实,但各自回答了对方最担心的问题。
如果使用者自己决定是否采用,并且自己承担全部后果,那么拆成两套表达会制造距离感。此时更有效的做法是把决策语言和使用语言合并:直接说“你以后少做哪一步,代价是什么”。
判断这种情况的证据是:没有独立的审批环节,试用和采购由同一批人完成,出问题时也没有上级介入。只要满足这些条件,两套话术的收益就低于沟通成本。
下一步动作:拿当前正在推的一个卖点,分别写一句决策人版本和一句使用者版本,然后交给一个不参与推广的同事判断哪句更像对谁说的。如果两句话可以互换而对方察觉不到差别,说明拆分还没有落到实际后果上,需要回到签字和挨骂这两个问题重新写。